如今,江苏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残疾人也包括在内。但残疾人是特殊群体,除了基本医疗,还迫切需要特殊的康复治疗,以减轻残疾程度,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融入社会。
让赵斌欣喜的是,提案递交不到一年,2010年底,由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残联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就正式出台。
省残联康复处处长孙光荣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孤独症等4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运动疗法等18种医疗康复项目以及假肢等6种残疾人辅助器具,将纳入医保范围。这是江苏残疾人康复保险制度的重大突破。
“特别是残疾儿童的康复,耗时长,费用昂贵,困难家庭难以承受。我省此次将抢救性康复中的儿童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和肢体(含脑瘫)康复四类纳入医保,是全国首创之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决心、魄力和对残疾儿童的关爱。”
“这些项目进医保,基本上康复科的所有患者都将从中受惠。”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医生介绍,脑梗、脑外伤患者,脊髓伤患,骨折病人,以及患有颈、肩、腰、腿慢性病的老年人,都要用到这些项目。
医保能报销了,就能省很大一笔费用,让他们得到及时的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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