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报销的费用项目是: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五、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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