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2月24日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慢性病门诊补助管理的有关问题回答了市民提问。记者从中了解到,7月1日起,市民持医保卡可全市通用。
慢性病认定分两个环节
问:哪些参保人享受企业三十种慢性病门诊补助?
答:参加市本级医疗保险统筹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及个体劳动者(含下岗和失业人员),经检诊医院检诊认定符合慢性病补助条件的均可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问: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能否享受慢性病补助政策?
答:这一群体目前不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政策。现阶段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的重点,主要是解决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就医负担过重问题,所以目前没有将城镇居民纳入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
问:参加慢性病检诊认定后,还需要复检吗?
答:每年的慢性病检诊认定分初检、复检两个环节。为确保慢性病检诊认定的公平、公正性,初检结束后,还要对初检合格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复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复检者,取消其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的资格。
10月份发布申请通知
问:2011年慢性病门诊补助申请什么时候开始?
答:时间在10月份左右,届时在媒体上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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