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5、6月出生的宝宝:首次参保要缴纳100元
去年5、6月出生的宝宝家长们注意啦,嘉宾特别提醒说,首次为宝宝申报参加医保时,记得要缴纳100元,不然就不能享受2009年度的基本医保报销待遇了。
嘉宾解释,我市是从2007年开始办理新生儿基本医保的,基本医保年度是从本年度的7月1日起到下年度的6月30日止。新生儿出生后,由于家长们办理落户、申报参保、缴纳费用等手续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时间,因此,每年5、6月份出生的宝宝们,通常在申报参保时已过7月1日,跨越了两个医保年度。
比如2010年5月出生的宝宝,在2010年8月31日前申报参保的,如果只是缴纳50元费用,很有可能是只缴纳了2010年医保年度的保险费,遗漏了2009年医保年度的保险费,就不能享受2009年度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新生儿2010年5、6两月(属2009医保年度)发生的医保费用就无法报销。新生儿只能享受2010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嘉宾说,家长在为新生儿申报参保时就应注意要缴纳两个医保年度的费用,以使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
读者问专家答
按医保年度缴费是咋回事
问:我小孩今年4月出生,听说按医保年度缴费才能够享受2009年度的报销待遇,请问医保年度缴费是怎么回事﹖
答:我市基本医保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结算年度,通称医保年度。如2009医保年度指的是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本市未成年人基本医保按医保年度缴纳保险费,每医保年度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贴190元。
低收入家庭新生儿能申报吗?
问:我属于低收入家庭,小孩是今年4月份出生,一直生病,发生了许多医疗费用,请问低收入家庭能够申报新生儿医保吗?要缴纳多少钱?
答:可以。政策规定,持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新生儿,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需要办理基本医保时,可免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保险费,但仍需按规定参保申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