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以及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我市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发展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指导。
(二)负责社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计划和使用。
(三)负责参保对象资格认定、参保服务和证件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资金控制和运用,资金收支结算、审核、拨付,基金预决算,财务分析和稽核工作。
(五)负责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拨付,并对定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参保人员门诊大病资格审核,对定点医院门诊大病费用进行审核拨付,并对定点医院门诊大病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八)负责异地转诊、转院的审批和其它异地医疗的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
(九)负责离休干部、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有关违规行为按政策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作,参与工伤调查和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对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指导。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