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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民如何参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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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承德市市民参加医疗保险,需要经过申报和登记,经审查合格后,应该按规定核定资格,并填写相关表格以及核定单,然后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

  4、在县人民医院住院者持住院证、单位介绍信、检查报告单、化验资料到医保局业务大厅(县人民医院毛泽东旧居对面、电话:6219561)办理住院审批手续;在县内其他医院住院者由医院将住院证、检查(检验)资料传真到医保局业务大厅,医保局在网上审批,患者不需要到医保局办理审批手续;急诊病人来不及办理住院审批手续的可先住院治疗,三天内补办住院审批手续。

  5、到医院入出院结算处缴纳一定的住院押金,医药费在1000元以内的按全额缴押金,医药费在1000元以上部分按50%缴纳押金。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简称“自付段”)以下的医药费、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和单位负担部分及自费药品和自费费用由参保人员用现金与医院结算,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的医药费(即医保可报销部分)由医院给予记帐,由医院与医保局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低起付标准(简称“自付段”)是:县内第一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医院)500元,二级医疗机构(县级医院)600元,三级医疗机构和转县外医疗机构700元;第二次住院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80%;第三次以上住院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60%。住院押金出院时根据结算情况多退少补。

  6、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需做特殊检查治疗(指一次单项检查治疗项目超过100元含100元)的,由经治医生开具“特殊检查治疗审批单”,医院科室主任和院长签署意见同意后到医保局审批;在县内其他医院住院者由医院将“特殊检查治疗审批单”传真到医保局业务大厅,医保局在网上审批,患者不需要到医保局办理审批手续;急诊病人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可先检查或治疗,三天内补办特殊检查治疗审批手续。

  7、患者出院时到医院入出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退回多缴住院押金或补缴少缴费用;领取医院打印的结算单据(单位报销联)和领回《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

  8、参保人员患疑难重症在县内医院无法诊治需转院转诊时,由医院经治医生填写“转院转诊审批单”,科主任、院长签署意见同意后,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单位介绍信、检查化验等医疗资料、医院开具的“转院转诊审批单”到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转院转诊手续,经批准后可转到上级医院诊治,情况紧急的急诊病人可先电话报告后转院转诊,在三天内补办转院转诊审批手续。

  (二)门诊

  这个各地不太一样,但只要带上社保的医疗保险政、医疗保险卡,看病时告诉大夫自己有医保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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