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卡(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卡)经过前期程序开发、信息采集、制卡测试,将于近期陆续分批发放,现将居民医保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卡通知
1.市医保办将通过济南医保网向社会公布每批次的居民医保卡发卡通知,各区医保办、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参保学校、托幼机构须随时关注济南医保网(www.jnyb.com.cn)首页,查询每一批居民医保卡的发卡通知。
2.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以电话通知、张贴公告、通过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通知等方式,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参保居民到其本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建行网点领取居民医保卡。
二、居民医保卡的发放与领取
居民医保卡主要通过协议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在济南市内各营业网点发放。各类参保居民按照以下规定领取居民医保卡:
1.免缴费的低保、重残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领取。领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缴费认定表,由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新生儿及未在校(入托)的儿童领卡时需携带家庭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原件。
2.在校学生及入托儿童的居民医保卡,由所在学校及托幼机构统一领取后,发放到学生、儿童手中。各学校、托幼机构根据发卡通知,携带加盖了单位公章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缴费通知单,到缴费的建行网点领卡。建行上门收费的,可联系建行上门发卡。
学校、托幼机构中的低保、重残学生儿童,由学校、托幼机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所在区医保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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