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
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2011年先在10个区开展试点。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完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支出由政府保障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经费。
完善运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在大型综合医院试行总会计师制度;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剥离“院中院”;完善岗位设置和聘任制度,探索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和调控的“指挥棒”;实行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七、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建设若干高层次医学研究机构,包括上海医学科学研究院、预防医学研究院、中医药研究院、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等,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转化形成适宜技术、降低医疗费用为导向,加强联合科技攻关。
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每年完成2000名左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全科医师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探索全科医师定向委托培养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研究制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八、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
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档案。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健康信息网为支撑,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为居民提供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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