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苏州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35元/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以上,65岁以上老人建档率达95%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将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此外,苏州将在古城区新建3家以上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取到2012年实现以街道为单位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社区将聘请副高医师
在社区医院建设上,《安排》要求,今年苏州将制定实施《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引导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苏州每个大医院须挂钩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家定期到基层开展服务,各县(市)的综合医院各挂钩3家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专家到基层开展诊疗服务。此外,苏州每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聘请2名副高以上职称的退休医师,政府将落实财政补贴政策。
在市民最为关心的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方面,昨天公布的《安排》明确,将制定政策予以控制。苏州将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等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并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今年苏州将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照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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