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因脑出血在山东威海经区医院治疗的经区皇冠办事处杨家滩社区居民王女士康复出院。住院期间,王女士共花医疗费12.3万元,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她合计报销医疗费8.26万元。
“如果不是因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这么一大笔医药费我们很难支付得起。”王女士感慨地说。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4年以来,越来越多像王女士一样的参保居民不再为看病贵发愁。
11日上午,记者来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大厅,在城镇居民医保的窗口前,看到许多居民正在等候办理医保或咨询相关事宜。桥头镇居民丛建滋正在进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我这是第二年参保,去年我因脑供血不足住院,花了2400元,城镇居民医保为我报销了将近1500元,可帮了我家的大忙,今天,我特意坐车过来续保。”丛建滋说着,将参保费交给了工作人员。
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市非从业城镇居民,通过个人、政府等多方筹集建立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制度。目前,城镇居民医保成年居民筹资标准为300元,未成年居民为90元。
“4年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保持较低水平,而报销标准一再提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80元,一般居民缴费230元,成年居民中的城镇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缴费40元,未成年居民缴费30元,未成年居民中的城镇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缴费10元。
来自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3万居民缴纳了城镇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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