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拖、大病扛,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住院。如今,高额的医疗费用,让普通百姓们学会了与疾病“躲猫猫”。2011年,新疆将通过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医疗生育保险扩面、待遇调整和完善统筹层次、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工作,让百姓有“底气”及时看病。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1年新疆将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并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例如:城镇居民医保方面,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人均提高80元),力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居民门诊统筹将全面启动。
采取多种途径和渠道挖掘职工医保参保潜力
今年,新疆将加大政府财力支持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渠道,继续挖掘职工医保参保潜力,稳定和扩大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
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探索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支付标准。同时,在实现地州级统筹层面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将通过构建和畅通全区信息平台,尽早实现全区范围内的即时结算(一卡通),生育保险将全部实现持卡即时结算。
据悉,截止到2010年底,新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65万人。今年,新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人数为583万人,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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