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38个县市区进行专项暗访督查。暗访督查组通过现场观察、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群众和病人、核查网上和书面资料等,对基本药物制度是否及时启动、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满意情况等11项内容进行暗访,花垣县以105分的满分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据花垣县卫生局统计,一季度该县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由312.43万元,下降到177.48万元,同比下降43%,门诊和住院的人次均费分别由28.56元、546.21元下降到17.39元、321.98元,同比下降39%和51%;完成门急诊5.84万人次,同比增长9.93%,群众切实享受到了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措施得力奠基础
2011年1月1日,花垣县成为我省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去年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麻超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花垣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多次召开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大力宣传各级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2010年12月8日举办了“花垣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乡镇卫生院院长、护士长、药剂人员、合作医疗报账员、执业(助理)医师共140人参加了培训。
1月1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该县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全面检查,确保不走样。据统计,今年一季度,该县药品采购金额已达98.42万元,其中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为77.43万元,占药品采购总额的78.67%;州增补药物采购金额20.99万元,占药品采购总额的21.33%,无采购目录外药品现象。
财政补偿促制度实施
实施药品零差价,医院的药品加成被取消后,这是否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运作和医生的收入?
麻栗场镇卫生院院长伍文忠说:“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县里按照一定比例补偿给我们,一个月有4万元。同时为了保障职工收入不减少,我们把提成翻了一倍。因此,医院的运作正常,医生的收入也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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