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特殊疾病)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4.9%的比例缴纳,实行住院统筹,不设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为20万元。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原则由个人承担,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7%。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男职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长春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持围产期保健手册的妊娠妇女在怀孕中止后给予一次性围产期补贴,补贴标准每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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