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院时可直接现金结算
目前,鞍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约有100万人。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A级医院80%,B级医院82%,C级医院85%,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住院时必须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时,参保者需出示自己的医保卡;出院时,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现金结算,余额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账管理,不需要参保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目前,鞍山市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均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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