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敏的乳腺癌化疗可以继续进行了,白血病患者王夏的医疗费有保障了,吴松峰不再发愁脑部良性肿瘤的手术费了……如今,在许昌,50余万名城镇居民尝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甜头。
自2008年起,在许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成为市委、市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成为全社会参与、人人关注的民心工程。
回顾近年来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市人社局局长袁海涛说:“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国家在政策设置上,仅剩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缺失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弥补了政策的空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举措,是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迈进的重要步骤。作为政府主责部门,人社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以“民生工程”定位居民医保工作
2008年至2010年,市委、市政府连续3年将居民医保工作列入为民承诺办理的十大实事,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起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并将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居民医保工作的领导。
据袁海涛局长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框架、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在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主动牵头,抓宣传发动、保费征收、费用结报、救助实施;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居民医保配套资金;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各类学校学生参保缴费;卫生部门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按时提供完整准确的低保、特困等居民的原始资料台账。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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