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定点药店、定点社区卫生所超范围经营,提供用医保卡购买药品目录以外的日用百货、副食品、保健品等生活用品等现象,市医保中心制定了《太原市医疗保险卡定点药店使用规则》和《太原市医疗保险卡定点社区使用规则》。
规定在定点药店、定点社区卫生所不得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等生活用品,不能将营养滋补品、日常用品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能用医疗保险卡为参保人员提供与所患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用药服务,如有违规行为可以向市医保中心举报。
太原市34家药店可挂失医保卡
1月4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太原市有500余家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卡圈存。在此基础上,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经过积极努力,实现了在市医保定点药店也可办理医保卡挂失业务。首批能办理医保卡挂失业务的市医保定点药店有34家,今后将分批扩展挂失网点。
目前,可以办理市医保卡挂失业务的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
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解放店;
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并州店;
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桃南店;
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治路店;
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元店;
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迎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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