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9月20日,参保单位到主管地税部门将代收的居民医保参保费缴入国库。参保单位有银行账户的可先将参保费存入银行账户,在9月20日前到主管地税部门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汇总缴款书》,集中将参保费缴入国库。
参保单位没有银行账户的,可按日先将代收的参保费缴入主管地税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收入归集户”,9月20日前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收入归集户缴款回单”到主管地税部门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汇总缴款书》,集中将参保费缴入国库。
10月21日至12月20日,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为首次参保人员制作医保卡。12月21日开始陆续发放医保卡。暂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广泛宣传
据悉,从近日起,市人社局、各区(开发区)将全面开展报纸、电台、电视、网站宣传及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大力宣传2011年居民医保参保和享受待遇的系列政策和参保须知,提高居民的知晓度,确保参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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