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三水2011年度居民医保开始征缴。今年度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但门诊报销比例不变。今年参保个人负担比去年多20元。父母在本地参保一年的外来工子女也能参保。
住院部分报销比例提高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今年三水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将提高。调整后,三水区居民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330元/人·年提高到420元/人·年。本次提高的是居民医保中住院部分的筹资标准,门诊部分标准未变。
据悉,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广大参保人的负担,为此,三水区在市文件的基础上加大了财政投入的力度,即政府出更多的钱、参保人少增加负担可享受更高的医疗报销待遇。
调整后,调整后,区负担180元(其中住院140元,门诊40元);镇负担90元(其中住院60元,门诊30元),个人负担150元(其中住院100元,门诊50元)。区财政比原来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0元,镇财政比原来每人每年增加补贴20元,个人负担比原来每人每年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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