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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下月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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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每月“医保费”多交的这39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据合肥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徐先芳介绍,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按我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62元)的10%比例,缴纳“医保费”。

  如何选择两种“医保”,在徐先芳看来,市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选择。

  市民如有疑问,可去合肥就业服务中心(合肥市金寨路360号)或拨打电话2627697咨询。

  延伸阅读:个体养老险每月至少多交47元,职工平均工资上涨带动个人缴费额增长

  合肥个体参保者新年度保费即将开缴,不过,不少参保者发现,个人缴费额每年都在涨,从今年7月起每月又要至少多交47元。

  有参保者根据近日人社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列出了2003年至2010年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2003年每月缴纳100元,2004年为106元,2005年变为129.4元,2006年为153.4元,2007年为179.6元,2008年为221.8元,2009年为263.8元,2010年每月已达296.6元。

  针对市民的疑问,合肥人社部门解释,个人缴费之所以增长,是因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涨。据介绍,社保参保政策是由省政府统筹考虑制定的,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7月1日起,合肥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可根据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62元)在60%—100%范围内自选。每月缴费金额在343.6元至572.4元之间,至少比去年每月涨了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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