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还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三年。
省卫生厅要求,省内各医疗机构要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品种,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根据整治要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省卫生厅还明确要求省内各医疗机构,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要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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