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试点,明年全省推开
目前,国家居民医保政策主要是保住院和门诊大病,不设个人账户,所以看个头疼发烧、拉肚子之类的门诊小病,费用只能“兼顾”。据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介绍,我省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自去年便开始推行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淮安、苏州等多个统筹地区普遍设立了门诊个人账户,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门诊费用“个人包干”,即每年划出几十元进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门诊所有花费,但用完就没有了;一种是实行“门诊统筹”,即每人划出一部分钱,拨到社区医疗机构,去社区看病时,不限病种,按比例报销一部分,这一点跟职工医保看病报销类似,目前一半以上地区已采取这种方式。
新出台的《意见》指出,到2010年底,各地要全面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即实行门诊费用“个人包干”的地区逐步调整为“门诊统筹”,这样参保居民的门诊小病和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也可报销。沈焕根说,门诊统筹可以单独设立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合理确定。
医保关系转接
明年医保可以“带着走”
“工作5年了,我的医保却还是零!”黄先生近日向记者讲述了他办医保的经历:他在常州工作了3年,于2008年跳槽到南京,因为南京医保政策是“既不转入,也不转出”,不接收他的医保个人账户,他只好退保再到南京重开账户。今年10月,他又在淮安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但他在南京的医保个人账户却转不出去,缴费年限也不认可。黄先生只好先把社保卡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走,再把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这5年的医保费白缴了。”黄先生郁闷地问:“什么时候我的医保关系才能‘随身带’啊?”昨日出台的《意见》指出,制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等就业人员跨地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定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在3个月内及时接续医保关系的,各地要承认其原有参保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得设立等待期,实现同城、同制度、同保障待遇。医保关系将能“随身带”,这对跳槽到省内其他地区工作的参保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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