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保
符合市区职工医保参保条件,且收入偏低的农民工,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本人申请也可参加“低缴费.保当期.保大病”的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农民工医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工,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自缴纳农民工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农民工医保待遇。
农民工在参保期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如何缴费
农民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以当月参加农民工医保的农民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缴纳3%。农民工个人不缴纳,不建立个人账户。
地税部门在按月向用人单位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征缴。
何为中断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
中断参保后待遇有何规定?
因单位原因导致农民工中断参保或未按规定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予以补缴,并须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农民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除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外,由用人单位承担。
农民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有何规定?
参加农民工医保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费,其医保关系自然终止。
由农民工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原参加农民工医保的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在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满6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内按农民工医保标准享受医保待遇。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最高限额包括住院(含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
农民工距退休多少时间前能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待遇?
距退休五年前,从参加农民工医保转为参加职工医保,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至按月从市区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农民工,经本人申请,并符合职工医保相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加农民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由职工医保转为农民工医保,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原参加职工医保的转为参加农民工医保的,从缴纳农民工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农民工医保待遇。其参加职工医保时建立的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继续使用。
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凭本人的《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住院治疗。其中,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可暂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历本》就诊。
农民工医保待遇如何?
农民工的普通门(急)诊不享受医保待遇。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结算。
其中,最高限额根据农民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确定: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3年的,最高限额为4万元;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5年的,最高限额为6万元;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的,最高限额为12万元。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由个人承担。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结算有何规定?
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12万元以内的,其个人负担比例见下表:
费用分段/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至2万元 2万元至4万元 4万元至12万元
三级 800元 24% 18% 12%
二级 600元 20% 15% 10%
其他 300元 16% 12% 8%
社区 300元 14% 10% 8%
注: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规定病种门诊管理有何规定?
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符合规定病种门诊治疗条件的,可持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和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的,需持由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的相关医疗证明)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规定的,由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专用门诊病历》,农民工可凭此病历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并结算相关费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