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系统原因参保人选定的生育产前门诊医院尚未开通相关此业务,怎么办?
市医保局表示,参保人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因系统原因未能开展相关业务操作的,定点医院会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上记录选定医院名称,参保人在选定医院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再于产后到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按规定办理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手续。如本孕次后阶段选定医院系统开展相关业务操作的,由定点医院进行系统选点,按规定在系统为参保人进行系统选点后的门诊产检医疗费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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