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保报销手续办理:
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四、结算方式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市医保中心按“年人均限额”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就医服务时,须按照要求统一使用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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