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省内新农合跨区域直补。在省级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实行参合农民住院直补的基础上,今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市级医疗机构都将实现新农合跨区域直补。
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参合农民门诊就医的费用按不低于40%的比例补偿。
坚持中医药治疗优惠政策。参合人员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中医科住院的,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100元。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
坚持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政策。继续将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等部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其中,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补偿。
坚持母婴捆绑补偿政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同样享受新农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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