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有明确规定。比如药品,只能是我省医保药品目录甲类品种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的药品。而诊疗项目包括门诊一般诊疗费、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洗胃、清创缝合、导尿。
而且,在诊治过程中,医疗机构使用上述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不得低于费用的90%。
大病
扩大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8月起,福州市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病种范围,除了过去的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新增加了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此外,还扩大了对困难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范围,补助范围由现行规定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上浮
为了鼓励居民小病进社区,实现社区首诊制。福州市对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进行了调整。
成年人在三甲、三乙/二甲、二乙/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75%、85%,而未成年人在上述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90%。
与过去相比二乙/一级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
此外,福州还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制度,支付范围为现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限额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用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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