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这样的补缴行为不算“正常缴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上海市出台的居住证转户籍试行办法,要申请居住证转户籍,必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记者了解到,办法出台后,一度出现不少居住证持有者积极补交社保费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出台的居住证转户籍试行办法,要申请居住证转户籍,必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记者了解到,办法出台后,一度出现不少居住证持有者积极补交社保费的情况。对此,本市人事业务受理机构表示,这样的补缴行为不算“正常缴费”。即便不是个人过错,事后补缴依旧不计入7年年限内。

  单位若欠缴社保费影响申办

  单位没有按期为员工缴纳社保,离职后查询才知道情况,通过劳动仲裁,单位补缴了社保费用,这样的补缴行为能不能算入缴费累计满7年的范围内?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得知补缴行为不计算入申请条件内。

  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说,“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单位原因,补缴,都不行!”

  此外,员工在职期间,单位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即使之后单位为员工补上此前月份的社保费用,补缴的月份仍旧不能算入7年期限内。

  【职称】外地职称须在居住证前获得

  “居转户”申请者必须“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这一基本要求。“居转户”实施细则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规定外地的同等级职称一样有效。不过,申办者对此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以中级职称为例,持证人员在上海办理居住证前取得的外地中级职称是有效的。但在居住证办理之后,就必须是在本市获得的职称才被承认,而持证后获得的外地职称不再被认可。人事业务受理机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是办理上海居住证之后获得的外地职称,只能作为附加材料,用来证明个人职业能力,不被视作满足了申办的基本条件之一。

  【奖励】上海三八红旗手不能获加分

  根据“居转户”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并持有个人证书的申请者,持有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记者了解到,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对于奖励的颁奖方,也是有讲究的。

  根据目前的操作规则,“居转户”承认的省部级荣誉必须是省部级政府机构直接给予的奖励,颁证方必须是该级政府机构本身,而不是该级政府机构的某一个具体部门。例如,上海市新闻奖,颁发机构为上海市委宣传部,就不属于“居转户”要求的省部级奖励之列。同样,像“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都不符合要求。

  【违规】酒后驾车便可取消申办资格

  “没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没有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这一条规定是申请“居转户”的基本要求。例如,饮酒驾车会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程度更重一些的醉酒驾车,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这些都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此外,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的;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等,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受到相应治安处罚。这些处罚记录一经发现,就不再具备申办“居转户”的资格。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