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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少儿医保办理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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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社保局的规定是,深圳户籍新生儿申报参保的,需在出生日起2个月内申报,在出生日2个月后申报,需等待3个月后方可参保。如果宝宝出生后错过了办少儿医保时间,这期间宝宝住院产生的费用,就不能报销了。

  参保对象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的未满 18 周岁少年儿童:

  1 、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2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 18 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保障范围

  1 、住院 2 、大病门诊

  住院保障指, 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大病: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七类)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保费:每人每年 150 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 75 元,财政补助 75 元。

  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 300 元,市内二级医院 400 元,市内三级医院 500 元,市外医院 600 元。

  大病门诊费用,不实行起付线制度。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 5000 元以下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 80% ; 5000-10000 元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 85% ; 10000 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 90% 。

  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 4 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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