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相应的医保政策就不同,参保人员所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对于医保工作来说,几乎没有成熟的可借鉴经验。但在市医保局,有一个不变的“准则”,那就是“以人为本、顺应民意”。针对参保人员最关心的看病后个人承担治病费用是多少这个问题,市医保局在力保基金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提高待遇,力求百姓利益的最大化。
目前,我市医保待遇已达全省最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住院报销比例平均89%,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全省平均75%);大额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27万元,住院报销比例平均91%;特检特治报销比例平均85%;12种特殊慢性病按不同病种年支付限额从3600元起最高达5万元,报销比例达到80%-9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平均75%,高于全省23.3个百分点(全省平均51.7%),门诊大病和特定疾病报销80%。
医保工作像所有公共服务工作一样,面对的是社会与百姓,永远是动态的、变化的,这就要求医保工作也必须“随机应变”,在机制、措施上不断挑战自我,以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从开始的广泛宣传动员参保,到现在的政策明晰主动参保。11年来,市医保局先后40余次调整医保政策,有效地破解了广大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把“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特殊诊疗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80%;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九项诊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普通居民门诊统筹办法,起付线50元,报销60%,35万居民为此受益。同时,出台低保人员门诊统筹办法,报销比例80%,受益低保人员7万名。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我市出台了特定疾病补助办法,将市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患有尿毒症和肝肾移植人员纳入特定疾病范围,这类患者每年可享受限额7万元的报销待遇。目前,全市特定疾病参保居民146人,年投入医保基金800万元。
特殊慢性疾病是困扰患者的长期重负,救助这一患者群体成为医保的创新点之一。在2001年开展糖尿病、肝硬化、肾移植等6种慢性病鉴定基础上,至今又新增加了帕金森、脱髓鞘、血友病等6种,总计12种。目前,我市享受门诊慢病报销待遇人员已达1.3万人,每年为慢性病患者支出4800多万元。
为保证每笔基金都用在患者身上,市医保局还通过审核、稽查、结算制约机制、病种适时调整机制、阳性率浮动调控机制等手段,将不该使用的费用“水分”挤出来,将不该提高的药价降下来,将不该浪费的钱节省下来,将不该做的大型设备检查减下来。近两年来,通过严格管理,先后查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以及参保人员违规560多例,节约资金510万元,累计节约支出4200万元,而节约下来的钱又全部用在了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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