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昌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大学生在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符合高校规定的实习、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异地就医也可报销。根据规定,大学生在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休学期间可享受医保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从参保登记确认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了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享受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南昌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由各高校实行门诊包干,具体办法由高校自行制定,并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同时,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在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缴纳,由高校代征代缴,并转入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享受在基本住院报销封顶线之上增加8万元的报销额度。
假期异地就医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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