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通知还明确,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二是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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