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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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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开平市有关部门传来好消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体现社会公平,2012年该市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和政策有新的调整,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将更加方便。

  此外,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进行了大幅增加,由原来的12种扩大到23种,新增了器官移植抗排异、冠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帕金森病、癫痫、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不需透析)、血友病、儿童孤独症等11个病种。  

  办理参保手续更方便

  记者了解到,对已参保的城镇居民,12月20日前按每人每年50元的缴费标准将应缴费用存入原办理参保的个人缴费存折中,直接代扣代缴。而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开户银行存折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资料到户籍所在镇(街)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不过,农村居民仍由村委会牵头,村民小组具体负责统一向农户收取或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代扣代缴城乡医保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对于大学生、中职技校生,个人医保缴费则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在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代扣缴费。新生入学前,学校寄发学期收费通知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在代收费项目上列明学生个人应缴纳医保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纳入学校代缴费项目,与学费一并收取,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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