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现状】自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率先将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都纳入到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目前,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要求,生育保险只是覆盖到了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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