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市区与县(市)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将于今天正式启动实施,目前将有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市民享受到这一最新政策。
宁波市区与县(市)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就是在各自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定点就医手续后,宁波市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在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5个县(市)(以下简称5个县(市))看病,在医院先行垫付费用之后,可到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结报;反之,5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市区范围看病,也可在医院先行垫付费用之后,再到市区指定区级医保服务经办窗口进行结报。
4类参保人员可申请异地结算
据宁波市劳动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晓光介绍,市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在5个县(市)申请医疗费委托报销的对象主要有四类:
参加宁波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5个县(市)长期居住(安置)的退休人员;
驻5个县(市)工作和进修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5个县(市)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老年居民;
参加市区两级医疗统筹,在5个县(市)长期居住的离休干部及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孀)等。
另外,在5个县(市)参保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以在宁波市区对口的区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报销。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