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少年儿童可参加城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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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区非农户籍、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等制度,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从2009年1月1日起可申请参加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缴费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150元。
已参加新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医疗保险制度的少年儿童不能再申请参加城居医保。如确需参加的,到区社保中心医保科或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自愿放弃待遇手续后,方可参保。社保中心咨询电话8262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