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学生儿童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由政府补助140元。
4、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由政府补助120元。
5、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由政府补助40元。其中,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每人每年由政府补助50元。
6、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由政府补助40元。
政府补助对象,如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如: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的,只以一种身份享受政府补助,就高不就低。
五、重度残疾人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重度残疾人是指评定为一级、二级残疾的残疾人。
六、低收入家庭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低收入家庭是指人均收入不足当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分之一的家庭。
七、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政府补助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新参保的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当月处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期的,该统筹年度享受政府补助;当年8月处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期的已参保居民,续缴下一统筹年度医保费时,享受政府补助。
新参保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参保手续前6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分之一的,该统筹年度享受政府补助;已参保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当年3—8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分之一的,续缴下一统筹年度医保费时,享受政府补助。
八、城镇居民在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各区县执行统一的政策规定,居民医保基金统一征收、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城镇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区、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市内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组织参保,其他城镇居民由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组织参保。
九、城镇居民参保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标准彩色照片两张。以下几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在待遇领取期的人员,需出具《攀枝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重度残疾人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街办(乡、镇)出具的家庭人均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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