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疗保险将有新政出台
医疗保险近期将有新政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险之间有望实现转移接续。
6月24日11时30分至12时30分,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张江洲、纪检室主任李型卫、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宋珂、劳动关系与工资处副处长王嘉杰做客晚报行风热线。
看了之前晚报的预告消息,73岁的邓世剑专程从油运司赶到报社,为儿子和老伴咨询相关疑问。
邓世剑说,自己的儿子之前参加了一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来找到工作,单位又给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能不能相互转移。
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办法,初步计划将通过折算年限的办法实现转移接续。办法将于近期通过执行。
唐恒毅说,三险实现转移接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
一个小时的行风热线时间里,读者除了咨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外,还打进电话咨询五·七工、家属工补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等相关问题。(记者史传芝)
记者就读者存在的养老保险的相关疑问进行了整理、摘录。
名词解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绝大多数人群医疗所必须的,医疗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或有能力负担的服务。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以较低的筹资水平,尽可能覆盖城镇所有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来源百度知道)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来源百度百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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