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统筹后,我市出台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门诊规定病种包括病种Ⅰ类和病种Ⅱ类。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病种Ⅰ类其实就是指门诊慢性病,病种Ⅱ类就是门诊大病。”据介绍,7月1日前,新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各县区已按市本级规定的30个门诊慢性病病种,把各自缺少的补助病种全部补齐。市级统筹后,病种Ⅰ类新增精神分裂症,填补了我市门诊慢性病在精神类疾病领域的一个空缺。另外,市级统筹后,病种Ⅱ类,如血友病、乳腺癌等的治疗,一些过去没有这个待遇的县区,现在参保职工都可以同等享受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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