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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待遇大幅提升住院费医保支付上限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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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进一步提高“门统”“门慢”待遇。选择“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在职3500元、退休4500元,分别提高至4500元和5500元。不愿门诊约定社区医疗的12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

  职工医保待遇大幅提升住院费医保支付上限取消

  从无锡市人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今年起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升。

  进一步提高“门统”“门慢”待遇。选择“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在职3500元、退休4500元,分别提高至4500元和5500元。不愿门诊约定社区医疗的12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原规定门诊医疗费用“返补”个人账户政策取消后,其12种慢性病门诊费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25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3000元,分别提高至3500元、4000元。

  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和标准扩大提高。将血友病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上使用的专科药物的治疗费用,在限额内(暂定为8000元/年),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规定支付。简单地说,就是以往只有住院才能享受的待遇,现在门诊也能享受,并且不需支付“门槛费”。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化疗费用支付范围的生物治疗新技术(CIK、DC)的终身治疗费用限额由原不超过6.87万元(五个疗程),调整为10万元。

  住院费医保金支付上限取消。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6万元,调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不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如此一来,患重病大病的参保人员更能享受到医保的实惠,大大减轻个人负担,以缓解因病致贫的状况。同时,医疗机构也不需要因为报销限额问题而对职工医保人员急于在年底办理出院手续了。

  异地看病报销更具人性化。将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在外地(境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按办理转诊手续的规定比例减半执行。这就是说,以前除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和工作,以及因特发疾病在外地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外,对于不通过转诊去外地看病所产生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而新政策中明确,这样的情况也可报销部分医疗费,如此一来惠及了更多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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