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1月份,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75.01万人,参保人员发生普通门诊318.53万人次,门慢262.14万人次、门特49.73万人次、住院16.85万人次、购药449.09万人次。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多,办理长期带药以套购药品的情况也屡次发生。为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参保人员用药安全,南京市医保中心昨天申明,定点医院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门处方管理相关规定,并按照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规范服务,即执行“急性疾病3日量,慢性疾病7日量,最长不超过30日量,中药煎剂不超过7剂,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4剂”的规定。长期驻外参保人员可办理长期驻外手续,在外地医院就医的费用,回南京后凭医疗文书和票据按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零星报销。
救命钱随意透支违法
很多市民并不了解医保卡的资金来源和法定用途,认为医保基金就是自己的钱。事实上,医保卡里面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挪用,也不可套取现金。国家通过立法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把疾病风险从个体分摊给所有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医保卡上的金额虽然不多,但可以对潜在的大病风险起到重要的防范作用,是实实在在的“救命钱”。如果参保人只为了抓住眼前利益,将医保基金花费在买药打折套现,无疑相当于将自己的“救命钱”大大缩水后再提前透支,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样也会使自身的长远利益受到损失。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