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刘玮宁通讯员刘时良)记者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获悉,该部门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医保局共同决定,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医疗保险新参保人统一申领社会保障卡,停止发放医保卡。
持有医保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选择原医保个人账户银行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服务银行,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转入社会保障卡,并于领卡日期次月26日后启用医保应用,原医保卡自动注销。其他情况于2012年7月1日后自行办理开通社会保障卡医保应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社会保障卡前,原医保卡正常使用,医保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本文来自:法律快车www.lawtim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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