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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保政策进一步调整市直医保基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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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山东省济宁市医保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医疗保险工作健康运行,近期,对济宁市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内容包括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实行“医疗保险一证通”,加强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全面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努力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八个方面。

  另了解,未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市、区),于2010年底前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有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由单位自行管理,也可委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管。

  另外,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在校学生为重点,加强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及城镇未参保的居民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尽快实现制度和人员全覆盖。加强基金的征缴和稽核工作,定期稽核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和财务状况,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参保单位进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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