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医改方案出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
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讨论,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两份方案5月17日正式公布。在新方案中,公立医院改革、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新举措引起社会各方关注。从新方案中不难看出,一张优质、可及、高效、公平的医疗服务体系正在上海全面铺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21项
基本药物数量增加381种
“本次上海市医改的《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上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1项,达到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即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三个项目。”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透露,从2011年起,上海按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
为了让市民就医更有保障,从今年起,上海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上海的基本药物数量已经位于全国前列,基层医疗机构不仅配备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还另外增补了381种药品。“这些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徐建光介绍说。
调整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外来务工者纳入城镇基本医保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介绍,新方案将在目前各类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体户籍人口的基础上,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农民工子女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具体办法。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归并人群分类、调整按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同时,为整合全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个体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并适时将镇保企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为减轻病人负担,新方案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医生工资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
根据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今明两年,上海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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