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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社保卡
盗刷八万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批捕,检察机关建议采取防范措施
【深圳商报讯】(记者包力通讯员杨娟)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医院失物招领处冒领他人社保卡,然后利用他人名义刷社保卡购买药物,事后将所购药物低价售出牟利。用相同手段,李某某在医院冒领过共4张他人的社保卡,共盗刷8万余元。昨天,福田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了李某某。
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深圳市某医院看到失物招领处有一张姓名为林某某的社保卡,便假称其是林某某的朋友,帮忙林某某代领社保卡,以此方式骗领了林某某的社保卡。随后李某某到医院、社康中心及药房冒用林某某名义刷社保卡购买药物,事后将所购药物低价售出牟利。李某某共盗刷了林某某的社保卡2万余元。
经查,李某某用相同手段在医院冒领过共4张他人的社保卡,其中3张被李某某共盗刷6万余元。
社保卡被盗刷严重影响了参保人的利益,也是对社保制度的破坏,检察机关建议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参保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发现遗失应及时向社保局挂失。医院对拾得的社保卡应由专人管理,失主领取时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等证件。同时社保局对社保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对频繁大量购买同种药物的,向参保人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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