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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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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少儿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户籍(指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本市市区非农户籍,下同),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统筹地区就读的中小学生。

  新生儿、户籍关系新迁入本市的少儿或中途转入本市中、小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应当在符合参保条件的3个月内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在同一结算年度内,缴费标准不变。

  符合保费免缴条件的少儿,应于每年8月份统一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孤儿由其所在的孤儿院、其他监护机构或监护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其他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参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应当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少儿医疗保险,并在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6个月后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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