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门诊诊治慢性病,应凭就医证、医保卡、医保病历本到与市医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问:大学生门诊大病是如何规定的
答:门诊大病包括四种: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②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③器官移植后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④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术。
大学生患门诊大病应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批准后其医疗费可按规定标准报销。以上门诊大病实行定点管理。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术不用审批,可直接到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费用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个人负担比例,执行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
问:参保大学生如何就医
答:就医时,应持本人医保病历本、IC卡。发生的医药费用,除个人负担外,其余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直接结算。经批准到外地住院发生的费用,比照本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问:寒暑假、实习期间生病如何处理
答:大学生寒暑假在原籍、实习期间在实习地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待假期(实习期)结束后由学校主管老师携带相关票据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大学生寒暑假在原籍、实习期间在实习地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所在高校门诊就医的规定处理。
问:住院起付段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保后,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其起付段为4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段为6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段为9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