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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个人缴费今年提高至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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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新闻网   讯 2011学年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申报工作本月已经启动,市社保局提醒学校和少儿家长:请在10月15日之前申报,以免影响少儿享受医保待遇。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2年8月。此外,有不少家长关心“非深圳户籍少儿是否能在深圳参保?”、“为什么本年度的缴费金额比上年度提高了?”、“学生毕业后就业如何办理停保?”等问题,记者日前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及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少儿医保可网上申报

  根据《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以及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要在10月15日前做好少儿及大学生医保申报工作。其中,在园在校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先通过学校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参保少儿或者监护人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补录个人信息,打印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办理首次参保手续,由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所属社区办理,经社区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没有上网条件的少儿家庭可填写登记表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申请。

  缴费标准统一为一年204元

  市社保局提醒,对于经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参保在园在校学生,社保局将于9月至10月通过银行托收医保费,请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余额。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1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404元,其中个人缴纳204元,财政补助200元。缴费是按每学年度一次性缴费,通过银行账户托收。

  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少儿与大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年度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行账户托收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对于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之后申报的,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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