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2009年就启动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天津也采用多档制。依据该市下发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一个制度、全市统筹。同时,该市还统一了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制定多个参保档次,由居民自主选择缴费,缴费多的待遇相对较高,增强政策的吸引力,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
研究人士分析了天津改革的效果后指出,城乡统筹后居民医保制度的综合效果明显优于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天津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仅保障了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门急诊等基本医疗,而且还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给予生育补助等,与新农合制度相比,实现了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完整性。
“对医保基金而言,最显著的是减少重复参保。”该人士指出,天津市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有40万人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此外还有近4万人跨统筹区县重复参保,制度统筹后,统一组织参保,有效整合了参保资源,减少了重复参保,避免了政府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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