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每人每年交174元即可享受医保(财政补贴200元)
深圳市社保局咨询电话:0755-96888( 只限深圳市内固定电话拨打 )
新生儿医保特别提示:
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1.少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 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 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深圳少儿医保指南——少儿医保政策解读
1.参保对象(三种):
在园在校少儿 深圳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以下称学生)。
非在园在校少儿 未入学入园或市外定居,未满18岁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儿)。
大学生 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称大学生)。
2.参保缴纳标准:
每人每年 374 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 174元,财政补助 200元。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3.参保办法
1).学生、大学生:
参保人(学生)向所属学校提交申报资料,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2).少儿:
A、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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