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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后年起城镇大人小孩都有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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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解决社保问题的第二条意见,广东2100万未成年人、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望因此得到解决

  财政补助:

  原则上人均每年不低于50元

  为减轻参保人员个人经济负担,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由财政按人均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由当地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承担。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实际参保人数人均每年35元标准给予补助,所在市、县、镇(街道)三级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给予补助。

  据测算,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恩平市)应参保的城镇居民约1619万人,按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5元计算,省财政一年需安排补助资金5.67亿元。其中韶关等六个试点城市应参保690.16万人,省财政一年需安排补助资金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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